1主要内容
(1)演艺工作的独家代理
(2)收入分配比例
(3)包装、宣传、投入
演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:
公开登台(包括但不限于演唱或演奏);音乐作品的制作发行(包括但不限于演唱、制作、编曲)、宣传;电视、电影演出;剪彩及公益或商场公开活动的参与;广告形象代言;舞台表演;演唱会演出;电视、电影及广告歌曲配唱;音乐词、曲及文学创作;商业赞助;数字发行;相关艺人姓名及形象和商业开发等权利。
2种类
(1)影视演员经纪合同
(2)歌手经纪合同
3歌手经纪合同内容构成
(1)经纪约: 对歌手的演出、广告代言等商业活动的经纪和代理事项,以及演出收入的分配比例(最重要);
演艺经纪合同的三大特色条款
(2)唱片约:歌手灌制唱片和歌曲的数量,录制唱片的资金投入,双方版税的分配比例与支付,唱片的版权的归属;
(3)词曲约:对歌手在合约有效期间创作的音乐作品的词曲的版权的归属及代理 。
在实践中可以看出,大部分明星签全约,也有的分签几家公司。